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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遗嘱继承公证

2017年4月23日  扬州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  http://www.hyccqz.com/
  办理遗嘱继承公证的程序

  一、申请与受理

  二、审查

  三、出证和送达

  四、期限、拒绝和复议

  办理遗嘱继承公证须提交的材料

  1.当事人的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;

  3.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、注销户口证明;

  4.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;

  5.被继承人留下的合法、有效的遗嘱;

  6.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;

  7.有遗嘱执行人的,提交执行人的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等。


文章来源: 扬州离婚财产分割律师

律师:陈峰 [扬州]

江苏大扬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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