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遗嘱继承公证的程序
一、申请与受理
二、审查
三、出证和送达
四、期限、拒绝和复议
办理遗嘱继承公证须提交的材料
1.当事人的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;
3.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、注销户口证明;
4.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;
5.被继承人留下的合法、有效的遗嘱;
6.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;
7.有遗嘱执行人的,提交执行人的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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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159527077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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