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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法院对有两个以上独立存在的事实或诉讼请求的案件,如何调查

2017年4月23日  扬州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  http://www.hyccqz.com/
   人民法院对有两个以上独立存在的事实或诉讼请求的案件,如何调查和质证案件? 有两个以上独立存在的事实或诉讼请求的,可以要求当事人逐项陈述事实和理由,逐个出示证据并分别进行调查和质证。对当事人无争议的事实,无须举证,质证。当事人向法庭提出的证据,应当由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宣读。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宣读的证据,可以由审判人员代为宣读。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由审判人员宣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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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:陈峰 [扬州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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