委托人:***,性别,汉族,个体工商户,住 ,身份证号码:
受托人:***,
因 一案,现委托 律师作为本人的代理人参与诉讼活动,其代理权限如下:
1、收集、提供证据
2、参与证据交换
3、代为申请回避
4、代为陈述案情
5、参与法庭调查、辩论
6、代为核对庭审记录
7、代为调解
8、代为签收法律文书
此致
南京市 区人民法院
委托人: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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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159527077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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