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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议离婚容易引发的财产纠纷

2017年8月28日  扬州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  http://www.hyccqz.com/
   

   

  1、  离婚协议中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。如离婚协议中未明确约定财产是否已分割完毕,财产应由何人给付及给付期限等。

  2、  当事人恶意反悔。一方不履行在民政部门签订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后擅自变更离婚协议,导致另一方提起离婚起诉。

  3、  为达到离婚目的,先放弃财产后又要求分割,有的当事人为顺利的离婚,先口头答应放弃所有财产,待离婚后,再重新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

  4、  为少缴诉讼费自行分割财产而产生矛盾。夫妻双方为少缴诉讼费,自行对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协议,并在起诉离婚后,一致表示无财产上的争议,从而达成调解离婚的协议,后因移交财产中发生矛盾,不得不通过法院解决。

   

 



文章来源: 扬州离婚财产分割律师

律师:陈峰 [扬州]

江苏大扬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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