扬州离婚财产分割律师
15952707788
法律咨询
服务热线
首页
律师介绍
专长领域
离婚房产
分居关系
协议离婚
婚姻调查取证
访客留言
联系方式
律师文集
离婚房产
分居关系
协议离婚
婚姻调查取证
婚姻家庭
婚姻法律文书
财产分割
遗嘱继承
最新文章
更多>>
2017年如何办理临时身份证及办
2017婚前协议书范本【可下载使
2017离婚房产分割有哪几种情况
我国法律中的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规
2017婚外情证据需要哪些
扬州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举行
15952707788
您当前位置:
首页
›
律师文集
›
离婚房产
结婚登记后购房,办理产证房屋产权如何认定
2017年6月29日
扬州离婚财产分割律师
http://www.hyccqz.com/
a、领证后,无论购房时签署合同是单方还是双方,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,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是可以要求对该处房产进行财产分割的;
b、领证后,一方和其家人共同购房,产证上是一方和其父母的名字,则一方名下的房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双方可以就房产份额进行协商,协商不成的,另案起诉分割房产。
文章来源:
扬州离婚财产分割律师
律师:
陈峰
[扬州]
江苏大扬律师事务所
律师个人站
手机网站
联系电话:15952707788
转载请注明出处
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hyccqz.com/art/view.asp?id=886074097760
[复制链接]
最新文章
1.2017离婚房产分割有哪几种情况?【房产分割】
2.我市农村公路建设超额完成年度计划
3.人民法院对离婚后公房使用权纠纷如何处理?
4.律师提醒 婚后房产最好写双方名字
5.父母在遗嘱中明确明示该房产只由一方个人继承 不属于共
相关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