扬州离婚财产分割律师

15952707788

法律咨询

服务热线

您当前位置: 首页 律师文集 离婚房产

律师提醒 婚后房产最好写双方名字

2018年7月6日  扬州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  http://www.hyccqz.com/
  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,只写一人的名字行吗?律师提醒,为了更好地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,婚内房产最好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。

  

  

  广州的王先生发现妻子有了外遇,思考再三决定离婚。离婚时,他才发现婚后购买的房产被妻子出售了,卖房的90万元不知去向。因为两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都是其妻子的名字,所以妻子卖房,他一点也没觉察。

  

  

  律师指出,虽然从法律层面说,婚内房产无论写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,但如果婚姻出现问题,就有空子可钻。律师建议,为了更好地维护夫妻双方的权益,婚内购房的房产证上也最好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。

  

  


文章来源: 扬州离婚财产分割律师

律师:陈峰 [扬州]

江苏大扬律师事务所

联系电话:15952707788
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hyccqz.com/art/view.asp?id=918665828492 [复制链接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