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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法院对离婚后公房使用权纠纷如何处理?

2018年7月16日  扬州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  http://www.hyccqz.com/
   人民法院对离婚后公房使用权纠纷如何处理?

  1993年6月22日至27日,最高人民法院在大连召开了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。根据这个座谈会,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24日印发了《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,明确:


  离婚后公房使用权纠纷。因离婚发生的公房使用权纠纷,本地区法规有规定或公房出租人同意法院确认公房使用权的,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,可以一并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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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:陈峰 [扬州]

江苏大扬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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