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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时如何防止夫妻一方擅自转移房产?

2017年10月31日  扬州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  http://www.hyccqz.com/
  

  为防止房产被夫妻一方擅自转移,可以有三种办法:

  1、将房屋产权证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;

  2、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相应担保。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,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,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。如果法院不准予离婚,财产保全费由原告承担;

  3、也可以向房地产登记部门提出异议登记,以防止房屋被夫妻一方擅自买卖,但应当自异议登记之日起15内起诉,否则异议登记失效。


文章来源: 扬州离婚财产分割律师

律师:陈峰 [扬州]

江苏大扬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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